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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落户申请的通知

2018-04-08 00:00:00 965次 来源: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根据《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计划暂行办法》(厦经信软件〔201833号)(附件1)和《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计划暂行办法〉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厦经信软件〔201860)(附件2,我局于41日起开始对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落户申请进行受理,具体办理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fjbs.gov.cn/)查询。

一、办事窗口

1.认定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3B23号经信局窗口,电话:0592-7703393

2.落户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2D1号公安局窗口,电话:0592-7703629

二、所需材料

1.认定窗口(经信局)所需材料详见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主要包括:①《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落户申请表》(一式三份);②相关证明附件(一式一份,原件备查)。

2.落户窗口(公安局)所需材料请致电咨询或上网查询。主要包括:①已完成市经信局窗口审批的《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落户申请表》(一式两份);②相关证明附件(一式一份,原件备查);③企业住所的详细地址证明材料。

三、企业备案

申请落户的企业包括两类:

1.经认定的“2017年度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2.已完成备案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具体备案要求见《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厦门市2018年第一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厦经信软件函〔201860号)(附件3)。

附件:

1.《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计划暂行办法》1.pdf

2.《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计划暂行办法〉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2.doc

3.《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厦门市2018年第一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3.pdf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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