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资讯公告 >园区动态 >详情

【交通安全宣传月】出行小细节 影响大安全

2018-12-05 11:50:50 3495次 来源: 厦门交警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多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文件要求,自1126日起至1210日,开展以“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其中,1126日至122日为集中宣传周,12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以下为厦门交警通过群众征集选取部分案例,解读危害,作出提醒,请园区企业员工关注出行小细节,避免引发大事故。


细节一

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5月19时许,在后埔社路口,一辆货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人谢某,乘车人王某、吴某受伤。事发时,三名摩托车驾乘者均未戴头盔,加剧了自己的受伤程度。

交警提醒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相比轿车,安全防护弱,骑乘人员的身体直接裸露在外。相关实验证明,这类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人体极其脆弱且易致命的头部往往最先向前撞击。若佩戴了头盔,可起到一定的缓冲、保护作用,降低受伤和死亡概率。

 

细节二

隔夜酒未退便开车

隔夜酒后未确认身体状况便开车上路,驾驶人一头撞上大桥护栏。

 

10月276时许,一辆红色小轿车一头撞在了海沧大桥护栏上。海沧大桥交警中队民警发现驾驶人李某身上略有酒味,遂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22mg/100ml,涉嫌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李某承认自己在前一天深夜喝了酒,睡一觉起来便开车外出了,不料还是迷迷糊糊地发生了车祸。

交警提醒

每个人对酒精的分解能力不尽相同。不少人在前一天喝酒后,第二天体内可能还有酒精残留。此时若驾车上路,驾驶人依旧会受酒精影响,出现反应迟缓、判断失误等问题,诱发交通事故。

若前一天大量饮酒,第二天体内酒精含量往往也会较高,建议第二天不要驾车外出,应多休息,多喝水,待体内酒精代谢完毕后再驾车上路。

 

细节三

出行时低头使用手机

8月1213时许,林某驾驶小轿车载着朋友陈某、林某琴驶入翔安区滨海西大道。突然,车子冲上路中隔离带。造成林某琴受伤,陈某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事发时林某边驾车边使用手机查询导航,致车辆偏离轨迹发生碰撞,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

使用手机,包括接听电话、回复微信、发送微信语音、查询导航等,都妨碍了出行安全,会分散当事人的注意力,影响其对周边交通状况的判断,难以及时采取有效行动避开险情,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细节四

开关车门时未注意观察

9月717时许,李某驾驶面包车在翔安区巷东路停车,随后打开车门,撞上了骑着电动车从车边经过的黄某。经查,李某停车后打开车门时未注意观察并避开后方来车,导致了碰撞事故。

交警提醒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随意开关车门很容易使周边其他车辆或行人因眼前突然出现的情况而惊慌失措,极易因躲避不及而直接与车门发生碰撞等事故。

建议驾驶人停车紧靠路沿,乘车人从右侧车门下车;下车前应仔细观察周边情况,在确定后方无人经过时再开车门;下车后要迅速关车门,避免影响周边其他交通参与者。

 

细节五

起步、变道前未打转向灯

9月1218时许,何某驾驶SUV在嘉禾路路边临时停车,而后启动车子驶离路边时,与同向骑着自行车的姜某发生了刮蹭。

经查,何某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且驶离停车地点时未打左转向灯,未注意观察道路交通情况,对本事故负主要责任。

交警提醒

停车起步前和准备变道前都应提前打转向灯,提示周边车辆你车的行动意图,否则容易使周边其他车辆反应不及时而引发剐蹭、碰撞等事故。若因此引发事故被后方追尾,前车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细节六

驾车经人行横道不减速

2017年7218时许,袁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金盛路人行横道时,与沿人行横道过街的行人罗某、蔡某和自行车骑车人陈某发生剐蹭。蔡某和陈某受伤,罗某不幸死亡。

经认定,驾驶人袁某驾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对本事故负全责。

交警提醒

行人在交通事故中易受伤害,我国相关法律制定了相应的保护条款,如行人通过人行横道过街时,机动车应减速礼让行人先行,保障行人的优先通行权利。

此外,车辆进入路口前,尤其是无灯控的路口,应提前减速,观察路况,避开突然闯出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谨慎通过。

 

细节七

驾乘车辆时不系安全带

2016年79日,苏某驾驶小客车由厦门往福州行驶,至事发路段碰上道路右侧护栏和中央隔离带,车内4名乘客被甩出车外。最终,两名乘客当场死亡,3名乘客受伤。这起事故中,除司机和副座乘客外,其余乘客均未使用安全带。

交警提醒

相关数据显示,在可能导致死亡的车祸中,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使车内人员的生还几率提高60%;发生正面碰撞时,可使死亡率减少57%;发生侧面碰撞时可减少44%;发生翻车事故时可减少80%

后排乘客也应尽量系上安全带,避免自己在发生碰撞事故时被甩出车外。最新研究表明,车祸中后排未系安全带的乘客猛烈撞击前排座椅时,会对前排驾驶人和乘客形成极大的冲击,使他们在车祸中死亡的概率增加5倍。

 

细节八

超车时未注意车辆盲区

10月207时许,胡某驾驶货车沿海沧区角嵩路中间车道行驶。期间,向右变道时不慎撞上了同向在右侧车道行驶的无牌两轮车,两轮车驾驶人郜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查,该货车在变更车道时,未注意车辆右侧盲区,导致事故发生。

交警提醒

车辆驾驶人在变道或超车前,应注意通过车辆左右侧后视镜和车内后视镜,提前观察路况。但后视镜存在盲区,并不能完全确保安全。驾驶人应提前打转向灯,告知周边其他车辆你方行动意向,同时确定后方无车辆或后方车辆无超车意图后,再快速超车或变道。

 

细节九

驾驶时抽烟、拍打蚊虫

2017年6月,湖北武汉市市民熊某驾驶货车外出,期间抽烟时往车外弹烟灰,不慎致烟灰飘进了左眼。熊某不顾正在高速行驶的货车,专注于清理眼中的烟灰而分散了注意力,导致车辆失控,撞上了路边同向行走的行人金某,金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提醒

边开车边抽烟的危险动作包括从烟盒中取出香烟、用打火机点烟、吸烟、弹烟灰、扔烟头、单手驾车等,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单手操控方向盘极易使车辆失控。而未熄灭的烟头若落入车内,可能使车辆发生火灾。

边开车边吃东西、拍打蚊虫和边抽烟一样,均易使驾驶人分神而引发交通事故。

 

细节十

穿拖鞋或高跟鞋开车

2015年1217日中午,四川绵阳一女司机驾驶一辆小轿车冲入绵阳城区小岛清水湾河中,不幸身亡。据调查,该名女司机很可能因穿高跟鞋驾车,错把油门当刹车,一不小心冲进了河里。

交警提醒

开车时,驾驶人勿穿着高跟鞋、凉拖,这类鞋子易滑落,卡在刹车或油门上,引发危险。也不要穿着雪地靴等过于厚重的鞋子,这类鞋子影响驾驶人判断自己踩刹车或油门的力度,同样易诱发事故。建议驾驶人最好在车内备一双轻便的、适合开车时穿着的鞋子。


来源:厦门交警

热门文章

创+在线

CopyRight @ 厦门创新软件园管理有限公司 闽ICP备07500354号<br/>厦门信息港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和运营支持<br/>地址:厦门软件园二期行政综合楼(观日路33号)<div style="width:300px; padding:10px 0;"><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beian.gov.cn/portal/registerSystemInfo?recordcode=35020302001860" style="display:inline-block;text-decoration:none;height:20px;line-height:20px;"><img src="http://www.xm.gov.cn/images/babs.png" style="float:left;"/><p style="float:left;height:20px;line-height:20px;margin: 0px 0px 0px 5px; color:#939393;">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860号</p></a></div>

统一客服热线

0592-2950000

客服邮箱

cx@xmsoftwarepar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