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企业:
火炬和集美两区联合扶持政策《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集府〔2016〕54号)现开始接受申报。
本批政策申报分为两个时间段开始受理:
(1)纳税奖励、装修补贴、品牌奖励和参展补贴:自2018年4月10日起受理。
(2)营收奖励、人才奖励与补贴、研发奖励:自2018年4月20日起受理。
软件园三期企业请将电子版材料(具体所需材料详见政策原文,请严格按照附件样本提交)发送至软三服务中心指定邮箱luo4013@qq.com并电话进行确认,待材料审核完整后,我们将通知企业提交纸质版材料。(非软件园三期企业请统一报至集美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电话: 罗小姐、曾小姐0592-5953911
詹小姐0592-5953921
陈先生0592-5953919
软三服务中心联系邮箱:luo4013@qq.com
办公地址:软件园三期诚毅大街A区01-06栋创+驿站柜台
附件一:《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二:《2017年度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优选库名单》
附件三:《资金申请表》
附件四:企业业务和产品介绍
附件五:《承诺书》
附件六:部分电子版材料模板
厦门信息集团创新软件园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9日
附件一:《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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