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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园流程

2017-07-11 09:56:34 20799次 来源: 厦门软件园

一、入园申请条件

1、已认定为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动画制作、游戏开发或运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信增值业务经营、嵌入式软件研发、电子商务等企业均可申请入园。

2、拟租赁园区企业闲置办公场所,须由出租方业主在创+在线(http://www.xmsoft.com)研发楼租赁板块对拟出租场地进行信息公示,并由承租方进行租赁确认后方可办理入园申请。

二、入园申请流程

1、企业向入园受理机构咨询详细信息;

2、材料相关表格请到到软件园网站http://www.xmspk.gov.cn的“下载专区”一栏下载并填写;

三、申请书填写须知

1、申请书字迹务必保证清晰可辨;

2、申请书中要求填写的栏目尽可能填写完整;

3、申请面积填写单一准确数字;

4、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填写所申请的功能区域;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高新区内新设内(外)资企业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材料凭证;

2、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入区申请书;

3、最高权力机构决议;

4、公司新章程;

5、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6、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或购买)合同及其产权证明(复印件);

7、研发楼出租申请报告;

8、企业资质证明或市级以上认定的众创空间出具的推荐信;

9、可行性研究报告(外资企业、生产型企业提供,涉及轻污染如电镀、化工等企业需要提交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危化品需征询安检部门)。

(二)内(外)资企业迁入高新区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材料凭证;

2、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入区申请书;

3、最高权力机构决议;

4、公司新章程;

5、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或购买)合同及其产权证明(复印件)。

6、研发楼出租申请报告(原件);

7、企业资质证明或市级以上认定的众创空间出具的推荐信;

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可行性研究报告(外资企业、生产型企业提供,涉及轻污染如电镀、化工等企业需要提交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危化品需征询安检部门)。

(三)高新区内(外)资企业经营场所变更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材料凭证;

2、申请报告(模板后附);

3、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或购买)合同及其产权证明(复印件)

4、研发楼出租申请报告(原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明或市级以上认定的众创空间出具的推荐信;

(四)高新区内(外)资企业经营项目变更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材料凭证;

2、申请报告(模板后附);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咨询热线:

二期:5953900

三期:5953911


入园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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