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18〕423号)精神,请有需求的企业按照要求(见附件),积极申报国家财政资金补贴。
附件:点击下载.zip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2. 2018年度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有关材料要求
3. 2018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汇总表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9日
(联系人:薛钟慰,联系电话:289658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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